拉卜楞
见“夏河”(1848页)。
见“夏河”(1848页)。
南宋学者。回族。祖籍安息(今伊朗境)。初隐居青城山,为道人,号青城山道人。通汉学。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四川宣抚副使吴曦叛,献阶、成、西和凤四川地于金,乃致书于成都帅杨辅,建言聚军民、散金粟、集
门巴族婚姻习俗。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热古”,门巴语音译,即棉线类的纺织物,有多种颜色。结婚日,送迎亲队伍路遇背负者,以背筐内的物满或背的水满为吉兆。届时,新郎或新娘要给背负者颈上及其背筐或背水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又作瑶里、姚里、肴里(亦有以为即《金史》所记“越里”)。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该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
①布依语音译。又称“寨老”。布依族旧时村寨头人。流行于贵州部分地区。在自然村寨中,共同推举寨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担任。职责为:维护和行使乡规民约,调解民事纠纷,与邻寨共同商讨某些御外事件等。 ②参见“都
水族民歌。有大歌、小歌之分。大歌又称酒歌,一般在大的宴席上唱诵,可以边唱边说,讲述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山川、植物,类似注解。可独唱或对唱。由二首、四首、六首偶数组成。一般以唱为主,说白仅在开头说一次,并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1674清初武官。镶蓝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佐领从平南大将军赉塔征叛藩耿精忠部将曾养性率众6万攻城,坚守城池,久攻不下。后以参将武灏通敌献城,力战阵亡。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