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兀儿”(107页)。
“甘州回鹘”的不同音译,始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地名。古浩门县属地。在今青海民和县东北约2500米处。据《元和郡县志》,浩门县为东汉置,属金城郡。因县治临浩门水而得名。北周时废,并入广武(今甘肃永登)。唐初始有“降唐”名称。宋为唃厮啰辖地。明定青海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卒埿讹”。属中等司。主事者不定员。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清末中医家。安徽阜南县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曾任镇董事,回教协会副会长。幼承家学,钻研中医,造诣甚深,精内、外科,尤擅疑难杂症。为世人所称道。以“辨人之生死,救人于水火”闻名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久越得犍国步师城(约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格尔洛贝子旗。雍正元年(1723),索诺木达什拒附罗卜藏丹津叛,逃脱归清,封固山贝子。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3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见“医巫闾山”(10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