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让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事的机构。有些拉让的权力超过了宗、※谿卡一级政权机构。民主改革后已废除。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事的机构。有些拉让的权力超过了宗、※谿卡一级政权机构。民主改革后已废除。
明代东蒙古部名。明汉籍又译作“五路”。清文献译作“兀鲁特”、“吴鲁忒”、“鄂罗郭特”等。源于蒙元时期的※“兀鲁兀惕”(又作“兀鲁吾”、“吾鲁兀”等),为元代“五投下”之一。游牧于大兴安岭以东,明初为好
藏语“chos skyung”的音译,意为“降神人”、“护法”;清译“吹忠”或意译“神汉”。旧时藏族对专事作法降神的宗教职业者的称谓。男女兼有。旧时西藏地方大至活佛转世、确认、重大事件的抉择,以及求雨
旧时布依族婚俗。亦名“打接亲”。流行于贵州紫云洛河流域及镇宁扁担山一带。为远古抢婚遗俗。结婚之日,男方派接亲队(包括媒人、接亲代表、挑夫、中年妇女、姑娘共十数人)到女家接亲。当进入寨门时,女方儿童便用
古地名。秦孝文王时,李冰为蜀守(前256—前250),为修治水利,“乃至湔氐”,从水上立祀三所。后设湔氐道。西汉时属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为十三氐道之一。位于岷山以东岷江发源处,今为四川松潘地。秦汉县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①契丹符契。圆形,尺寸不详,上方另有圆孔,可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 (意“朕”)。于内侍左承宣处收掌,用黑漆匣盛,每日于皇帝面前呈封一遍。国有紧急事,皇帝亲授使者,使者带于项下,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金代对长白山山神的封号。金明昌四年(1193)十月,章宗御大安殿,备衮冕、玉册、仪物,用黄麾立仗800人,行仗500人,以此封号册封长白山山神。
古运河名。春秋末年伍子胥率吴师伐楚时在太湖上游地区开凿的一条人工运河。据《天下郡国利病书》引《东坝考》:“春秋时,吴国阖闾伐楚,用伍员(伍子胥)讨,开河以运粮,今尚名胥溪河。”从太湖西南与长江沟通。
见“达什巴图尔”(7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