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本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民事纠纷等。一般任期为3年,亦可连任。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民事纠纷等。一般任期为3年,亦可连任。
参见“巴勒”(406页)。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归附清朝,授总管。次年,率兵赴额尔齐斯河招降包沁鄂拓克宰桑,授副都统,予总管赤伦副都统衔。后受命招抚乌梁海人众,编赤伦及其辖众为7佐领。二十
见“乣而毕部”(1276页)。
见“孩里”(1782页)。
建州左卫女真属部之一。因沿浑河支流苏子河居住,故名。又作苏克素护河部、苏克苏浒河部。其河源出辽东都司边外纳鲁窝集(今辉发河南),距奉天(今沈阳市)170里入浑河支流。所部位于该部中、下游。以兴京(今辽
即“格节”(1805页)。
见“元廓”(232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西夏文文书。10页18行,页面58.3×41.3厘米。手写、行书。书者为西夏黑水城守将仁义,写于献宗乾定申年(1224)七月。背面盖有印章。内容为因老母患病,请求调往距家乡较近的地方任职。其中记录了当
宋代四川马湖蛮属下众部落名。乌蛮系统。总首领自称“马湖路三十七部落都王子”。分布在今马边县至雷波县地区。一般认为与彝族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