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克”(985页)。
见“按赤带”(1622页)。
见“索诺木达尔扎”(1833页)。
藏语音译。意为“土司的贴心人”。清代四川嘉绒地区土司属下大头人之藏称。多为土司后代,世袭。有封赐的土地、村寨及农奴。不纳粮税。其职责为代理土司调解纠纷、收粮;土司绝嗣或年幼代为摄政;由土司指定在土司官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苗语音译,即苗族植树节。盛行于贵州雷山西江一带。以一些小寨为单位,每数年或10年举行一次。通常在初春时节,选寨前为场地,由寨老带领各户成人到场栽树,以示祭祖。事毕,杀鸭宰猪,众人欢宴一堂。由寨老主持,
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计算长度的单位,见“带鲁”(1607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黑”。《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突厥文“黑”为qara,珂罗即qa
见“吴克忠”(10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