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1195—1243金朝及蒙古国大臣。字仲明。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系出蒙古汪古部,遂以汪为氏。原仕金,初为百夫长,历同知平凉府事、陇州防御史、巩昌府治中、同知。与巩昌府总帅完颜仲德共拒蒙古军。金
见“普剌”(228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左卫。永乐二年(1404)二月,兀者卫首领脱脱哈等53人来朝。明廷析兀者卫地置左卫,以脱脱哈为指挥同知。地在兀者卫东部,约今汤旺河中、上游流域,一说在呼兰河流域。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五等级。包括刻字司、造房司、制药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首饰院、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绥远寨、须鸣寨、常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凉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寨、夏州、绥
蒙古兴起时期高昌回鹘(畏兀儿)亦都护(也作“亦都兀惕”,国主号,意为“幸福之主”)。又译巴剌术黑、八儿出阿儿忒。初臣属西辽。元太祖成吉思汗四年(西辽天禧三十二年,1209),因不堪压迫和勒索,杀西辽监
见“咪曼”(1646页)。
渤海国第十世王大仁秀的谥号。仁秀于唐大和四年(830,一说五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仁秀”(80页)。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原址在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桥门街。与西安清真大寺、西宁东关清真大寺、新疆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并称为中国西北地区四大古寺。创建于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雍正(1723—1735)年间扩
1111—1181金大臣。本名屋骨朵鲁,字同文。辽五院部人。契丹族。移剌氏。拔鲁之子。读书好学。皇统(1141—1149)间,佐移剌固修《辽史》,书成,任同知辽州事。天德三年(1151),入为翰林修撰
即“落俎室韦”(21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