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4—1291元朝将领。高丽人。洪氏。小字茶丘。洪福源次子。幼从军,以骁勇知名。世祖中统二年(1261),雪父冤,袭父职,为管领归附高丽军民总管。至元六年(1269),率军3千从国王头辇哥平高丽权
见“失里伯”(590页)。
①清代八旗各内外大小机构等所形成的文书档案的总称谓。 ②※旗籍亦称“旗档”,指八旗二十四都统衙门所保存的《比丁册》、《佐领户口册》,是※旗人的丁籍、户籍,属原始档案。由于“丁册”亦言“丁档”,故※开户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
见“巴拉吉尔”(414页)。
?—1635清初将领。蒙古族。曼靖氏。初仕明,任守备。天命六年(1621),降后金,隶蒙古正黄旗。七年,从征广宁,以功授游击世职。天聪元年(1627),从皇太极征明,率军破明总兵满桂,以功进二等参将。
黎族过去狩猎或作战武器之一。南方少数民族多擅长使弩,而黎族却普遍用弓。弓以木或竹制成,箭长3尺,镞长5寸似茨菰叶,其特点是“弓短矢重”。因无羽,射程远不过三四丈,多施近射,但多涂毒于锋镝,中者必死。
官名。主薄系知县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九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头人为土主簿,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令守土安民,进贡纳赋,奉调随官军征战。有关考核、承袭、革除、晋升、降调、品级事宜隶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