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清朝将领。亦作素布多尔札布。达斡尔族。姓孟尔的音氏。世居大莫丁屯,隶布特哈正黄旗。咸丰三年(1853),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败林凤祥军于藁城,擢正蓝旗汉军副都统。同治七年(1868),率
①(1474—1517)明代蒙古可汗。名巴图蒙克,一译把秃猛可。孛儿只斤氏。※伯颜猛可济农子。成化十二年(1476),在蒙古内讧中,父兵败丧命,母锡吉尔被权臣亦思马因掠为妻,本人成为遗孤,先后被巴该、
书名。又称《西域记》、《西域琐谈》、《异域琐谈》、《遐域琐谈》、《西域旧闻》、《西域总志》、《新疆纪略》、《新疆外藩纪略》等。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七十一撰。全书8卷,卷首有舆图。卷1、卷2为“新
即“可敦”(491页)。
见“阿里克”(1208页)。
匈奴王。名兹力支。原驻牧车师六国之一蒲类(今新疆巴里坤湖附近)以东,以驻地为封号。约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率部众1700余人归附汉西域都护郑吉,被安置于车师后王庭以西之乌贪訾离(今新疆准噶尔盆地西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