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旺察氏。自护军校累迁福建建宁镇总兵、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宣化、广东右翼诸镇总兵、正蓝旗汉军副都统。乾隆二十三年(1758),授参赞大臣,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扎布哈朗特)。受命将索
①(?—1298)元朝驸马。蒙古汪古部人。爱不花子。尚文习武,好儒学。筑“万卷堂”于府邸,常与儒士讨论经史。先尚忽必烈汗皇太子真金之女忽答的迷失公主,继尚铁穆耳汗女爱牙失里。初受命屯戍和林(今蒙古国哈
见“内管领”(308页)。
?—1742清朝官员。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山贝子善巴喇什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五十八年(1719),尚郡主,封多罗额驸。
见“肇州”(2482页)。
羌民反清斗争。顺治十二年(1655),威州附近龙溪、蒲溪等寨羌民配合张献忠起义军余部举行暴动,“攻城掘冢,势甚猖獗。”四川总督李国英令行威茂监军道佥事程翔凤、松潘镇总兵王道明等,分六路出兵,将暴动镇压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以道光元年(1821),博窝头人互争土地致启衅端,抢掠硕板多、边坝等地,并杀害前往查办之官员,于十三年(1833),同驻前藏游击孙如藻各率官兵前往查办,因功赏二等台吉。十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金代将领。契丹族。海陵王朝,累官左卫将军(一作左将军)。正隆元年(1156)十一月使宋,贺正旦。六年(1161)八月,随右骁骑副都指挥使大磐镇压南京路单州(今山东单县)杜奎起义。
见“塔兰奇”(21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