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刻子牌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信,使者带于腰间左边走马,二国认验后遵办。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信,使者带于腰间左边走马,二国认验后遵办。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6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名和多和沁。绰罗斯氏。※哈喇忽剌长子。一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左右,与父分居,驻牧于额尔齐斯河两岸、亚梅什湖周围。崇祯七年(1634)父死后,嗣位。翌年,达赖
蒙古语音译,亦作浑脱木,意为“皮袋”,元代汉文文献又译作革囊壳壳。古代蒙古人用具之一,以牛皮制作。其主要用途是:一,作为渡船,《维西见闻记》:“革囊,不去毛而趸剥羖皮,扎三足,一足嘘气其中,令饱胀,扎
位于今新疆哈密县五堡。1979年开始发掘,已发掘墓室长约2米,宽约1米,长方形,无棺。出土有西周时代(公元前11世纪至前771年左右)干尸,尸身所着丝质斜纹毛织品,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毛织品。还出土有木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1828—1864清咸丰、同治间广西贵县农民起义领袖。又名黄三。贵县覃塘青云村人。壮族。出身贫苦农民之家,为人刚直不阿,好打不平。咸丰二年(1852),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在家乡覃塘设馆拜会,倡议
见“八儿思阔”(26页)。
见“和硕特西前旗”(1451页)。
?—429北魏大臣。其先祖世高,汉时以西域安息王侍子入洛阳。历魏晋,避乱辽东,故史称辽东胡人。前燕殿中郎将安屈子。随父友公孙眷经商,见拓跋珪有济世之才,遂侍。登国(386—396)初,频使后燕,称旨,
西夏官署名。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属次等司。长官称令公或府主。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1剌史、6都案、6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