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
见“特楞古特”(1874页)。
宋代青唐主。汉名赵怀德。※唃厮啰疏族※溪巴温次子。原居河南(今青海黄南、甘肃甘南两藏族自治州一带)。元符二年(1099)七月,宋军入河湟,兵临青唐城(今青海西宁),青唐主瞎征出走时,被当地吐蕃首领迎立
呼和浩特地区元代古碑。建于延祐七年(1320)。碑高2.85尺,宽2尺。由裕斋后人李文焕撰书,刘仲义刻石。碑文记述古丰州地区的历史、地理方位、风土人情、名胜古迹、行政管理等。从碑文中还可看到宋代该地“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奇布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固山依特格勒贝子,建旗。分3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3)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①(1590—1644)清初将领。满族。敦络罗氏。初隶满洲镶黄旗,后改隶正蓝旗。沾河寨主杨舒次子。努尔哈赤公主所出。初任佐领,尚和硕公主为额驸。天命四年(1619),从努尔哈赤灭叶赫部,诛贝勒锦台什,
见“喀尔提锦部”(2208页)。
即“东珠”(508页)。
即“泰赤乌”(18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