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参见“设”(923页)。
参见“设”(923页)。
清代布鲁特(阿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提伊特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其首领伯舍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600余里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
见“独逻”(1707页)。
唐代南唐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代人研究,疑为“蒙巂”异写。在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至漾濞彝族自治县一带。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442—490北魏高宗文成皇帝拓跋濬皇后。即冯太后。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生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秦雍二州刺史冯朗女。父坐事受诛,被籍没入宫,由姑母、太武帝拓跋焘之左昭仪扶养。正平二年(452
傈僳语音译。亦称“司扒”或“搓吾”。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的村寨头人。每个村寨皆有1人。由村寨中孚众望的长者担任。通常非世袭,亦不经过民主选举。职责是:对内排解纠纷、领导生产、主持祭祀,充当男女结婚证人
1898—1990中国著名社会学家和民族学家。江苏常熟人。汉族。中共党员。14岁考入清华学堂(清华大学前身),曾与投身宣传科学民主、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1922年赴美留学,先后在威斯康星、密苏里
清代八旗兵的俗称。旗制规定:凡年满18 (初期定为15、16),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几丁抽一为兵,则视各时期需要而定。清太宗皇太极时代(1626—1643年在位),曾规定满洲牛录各以三丁抽一,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参见“孟杰路军民总管府”(1558页)。
?—1900清末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叶赫那拉氏。字绍光。大学士瑞麟子。荫生出身。咸丰间,因捐输军饷由员外郎奖知府。光绪九年(1883),任泰宁镇总兵兼总管内务府大臣,深得慈禧倚信,是“后党”重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