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制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见“完颜文”(1143页)。
见“木速蛮”(257页)。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峒僚”(1646页)。
1913年,云南西双版纳勐龙傣族人民不堪土司压迫剥削,在岩宰领导下揭竿起义,参加斗争者达3000人,攻破勐龙城,将土司驱逐出境。岩宰等打开土司谷仓,将粮食发放给农民。土司逃匿于森林,遣人向思普沿边行政
契丹、女真、蒙古对北方杂居诸族人的泛称。又作“乣”。一说“乣”为契丹字,“糺”为汉字,用时相混;一说汉字“糺”是契丹字“乣”的译字;一说两字皆是汉字,“糺”为正宗,“乣”为俗写体,或为别字。“糺”字最
金代女真人的学校。又称女直学。金大定十三年(1173)始设。在京师者称女真国子学,设在诸路者称女真府州学。就学者均为从猛安谋克中选出的女真族良家子弟,以新进士教授,以女真文字翻译的四书五经为教材。国子
?—1593明朝东府第七代土司。青海民和(一说西宁)人,土族。※李南哥七世孙,李崇文子。明嘉靖四十年(1561),袭指挥使职。万历十一年(1583)中武进士,升锦衣卫正堂。次年任南镇抚司佥事。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