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党项首领、夏国王李德明第三妻。生子成嵬讹。德明死后,长妻卫慕氏所生子元昊袭位。夏广运元年(1034)卫慕氏被元昊毒死后,被立为太后,党项语音“兀泥”。
1632—167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哈什屯长子。初任侍卫。康熙三年(1664),袭父一等男爵兼一云骑尉世职,管佐领。六年(1667),任内务府总管,辅政大臣有欲假用尚方器具者,俱严拒之不
书名。元赵孟頫(1254—1322)撰。10卷,外集1卷。作者湖州(今浙江吴兴)人,字子昂,号松雪翁,因以名集。南宋宗室,书画诗文皆精。年14以父荫入仕。宋亡家居,会程钜夫访遗逸于江南,应征入朝,忽必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1539明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嘉靖十七年(1538),武靖州土目黄贵、韦香勾结地方驻军指挥潘翰臣侵占瑶民田庐,诱杀其兄胜海。积愤,聚众起义,以大藤峡弩滩为据点,与官府抗衡。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宗教上层封授土族地区13个部落首领为土官(藏语称※“昂锁”,意为“内政官”)以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元明时期,青海互助地区属西藏宗教势力范围,土族均已信奉喇嘛教。明万历三十年(1602
金代女真人的学校。又称女直学。金大定十三年(1173)始设。在京师者称女真国子学,设在诸路者称女真府州学。就学者均为从猛安谋克中选出的女真族良家子弟,以新进士教授,以女真文字翻译的四书五经为教材。国子
元代帝师八思巴(1235—1280)的祖先。《元史·释老传》载:帝师八思巴,土蕃萨斯迦人,族款氏,相传自其祖朵栗赤以其法佐国主霸西海者10余世。藏语“朵栗赤”义为“金刚”,是对密宗高僧之尊称。
即“完颜”(1146页)。
见“女真学”(1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