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洮尔河卫。据《明会典》载,为“正统后继置卫”之一,一说置于永乐(1403—1424)初年。天顺五年(1461)十一月,命该卫故指挥佥事阿路秃之子塞兀得袭职。塔儿河清代
见“耶律希亮”(1313页)。
金代对长白山山神所加的封号。大定十二年(1172),金廷以长白山为“兴王之地”,以此爵号封山神,并在山北建庙宇。十五年(1175)三月,遣使、副使各1员,诣会宁府,向此山备礼致祭。礼用三献,如祭狱镇。
? —1414明代藏传佛教名僧。又称宗巴斡。藏文《青史》称本勤(意为“官长”)约斯南喀巴巴藏卜。藏族。先世曾受封朵甘卫指挥使。驻西藏昌都东南贡觉县(明译“馆觉”),故又称“馆觉僧”。永乐初,受明招谕。
书名。清代严如煜撰。18卷。记述四川、陕西、湖北三省交界之山区风土、道路、险要、民食、物产、军备等情况。此地古为巴、氐等族聚居区。所记资料可供研究当地各族及其先民历史递嬗关系的参考。有道光二十年(18
渤海王城赴新罗国的通道。为渤海5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渤海赴新罗的道路有东、中、西3条,此指从渤海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陆行,经南京南海府抵新罗的中路(东、西两条皆为沿海岸线的水路,且东属“日本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渤海国宗王。宣王※大仁秀侄。唐穆宗(820—824年在位)时被遣朝唐,穆宗赞誉其“知义之道,与华夏同风”。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