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俊
元代云南大理第七代总管。亦称信苴俊。白族。大理人。※段隆子。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一作至顺二年,1331),继任大理总管,被元廷封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段平章之号始于此。在职期间,蒙古在云南诸王秃坚等及驻军互相征伐,内乱不已,各族民众驿输苦不堪言,乃至乌撒(今贵州威宁)部请转隶四川。至顺三年(1332,一作二年)卒,族弟(一作子)段义(信苴义)继任大理总管。
元代云南大理第七代总管。亦称信苴俊。白族。大理人。※段隆子。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一作至顺二年,1331),继任大理总管,被元廷封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段平章之号始于此。在职期间,蒙古在云南诸王秃坚等及驻军互相征伐,内乱不已,各族民众驿输苦不堪言,乃至乌撒(今贵州威宁)部请转隶四川。至顺三年(1332,一作二年)卒,族弟(一作子)段义(信苴义)继任大理总管。
官名。唐置,节度使衙门所属牙将。宋雍熙二年(985),党项首领李继迁入据银州,预署官职,设左、右都押牙,掌军法,亦参与军机。李德明在位时亦设。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见“阗池”(2386页)。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①湖泊名。共有7小湖,汉名七星潭。蒙古语称“七”为“多伦”,称“湖”为“诺尔”,故名。一作多伦泊。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岸。 ②厅名。元上都路故地。明为开平卫。辖境相当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及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1219金大臣。本名六斤。益都(今山东益都县)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初充习骑,历任近侍局直长、副使、左卫副将军。因受衮王完颜永成名马玉带,解职,起为蒲速碗群牧副使,累迁武宁军节度。泰和年间(1
突厥语,意为“公驼汗”。西迁回鹘在中亚建立的※喀喇汗王朝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之一。史载,※萨图克于伊斯兰历三三○年(942—943)在圣战者支援下占领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后,始称“博格拉汗”。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