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之子。初随父起兵反汉。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与父降汉。同年,父死,嗣立。以父降汉,入居塞内,谨慎自守。后与部落共居于安定郡(治所在今甘肃镇原县东南)。死后子东号立。
?—1738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孙,博木博什台吉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五十七年,授二等台吉。五十八年,擢散秩大臣。六十年(1721
藏语音译,僧官名。过去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宫内随侍起居的僧官,为内侍系统最高僧官之一,受※基巧堪布(又作基恰堪布,意“总堪布”)管辖。秩二品。对下、对外权力很大。
西汉时匈奴右皋林王。汉成帝河平元年(前28),受复株累若鞮单于所遣赴汉奉献并朝二年正旦。次年春北归,为汉使者送至蒲阪(今山西永济县西),表示愿附汉,汉廷为安抚匈奴,不致使单于疏远,避免因“贪一夫之得而
参见“八关”(22页)。
参见“提依特部”(2193页)。
藏语音译。地区名。西藏地区之别称。旧时将西藏分为阿里、卫(前藏)、藏(后藏)和康(又称喀木)四部。有时又合称卫及康区西部两地为“卫”;阿里、藏两部为“藏”,故总称卫藏。元、明两代称乌思藏,清译“卫”,
渤海人对其国王的称呼。渤海民在不同场合对其王使用不同称呼:民间俗称“可毒夫”,笺表书“基下”,而当面则呼“圣王”。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自称平天大王,与※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并联络贵州臻、剖、五
即“库木吐喇石窟”(11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