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屯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李鳞题。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记述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政府遣满、汉官兵护送达赖喇嘛入藏,沿途备受僧俗人众欢迎,及平逆将军延信统兵击败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军三次袭营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尔、哈绥、齐老图三河河源。东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西至清素珠克图诺们罕界,南邻素温都尔、北抵伊克沙巴尔山梁。有佐领4。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四十五年(1706)和硕亲王
拓跋鲜卑八部落首领的总称。拓跋鲜卑在向南发展过程中,吸收许多鲜卑和非鲜卑部落,组成新的部落联盟,其成员有拓跋、纥骨、普、拔拔、达奚、伊娄、丘敦、俟亥等部,即所谓鲜卑八部或八国,其部落首领称大人,总称八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科、包银、※俸钞三项。宪宗元年(1251)始征,初科纳白银6两,后改4两,2两输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推行钞法,
1826—1876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将领。彝族。四川马边县人。曾参加太平军。咸丰四年(1854),赴云南哀牢山区进行反清起义宣传活动。六年(1856),在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天生营随李
古水名。所指众说不一,主要有四说:或认为是嫩江下游西岸支流绰尔河;一说是嫩江中游支流阿伦河;有说是阿伦河南之音河;旧说为济沁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市)入室韦族境途经此水。
?—1571明代广西壮族农民起义领袖。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家境贫寒,自幼帮人放鸭、扛活为生。早年随父※韦朝威参加反抗明朝官府的斗争,其父被俘遇害后,决意为父报仇。正德十三年(1518,一说正德十五年
古人类化石。1933年起,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的扎赉诺尔先后出土15个人头骨化石,包括成年男女和幼儿的骨骸。其时间为旧石器时代末期至中石器时代初期,属于形成中的蒙古人种。具有明显的人工变形痕迹,是亚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