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摆夷
参见“旱摆夷”(1080页)。
参见“旱摆夷”(1080页)。
北魏高祖孝文帝元宏年号。471—476年,凡6年。
见“窦毅”(2409页)。
见“哈木把都儿台吉”(1644页)。
回族民歌。别名“少年”,又称“野曲”、“山曲儿”。起源于河州(今临夏回族自治州),流行于甘、宁、青、新疆回民地区。约产生于元代(一说为明代),是当地回族吸收西北其他各族的“花儿”艺术形式,创造的一种民
见“夷离毕”(760页)。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见“萨喜格柱”(2011页)。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满语称“福朱理”佐领。在汉语未定称之前,亦称原管、专管、旧管佐领。指清代功臣、额驸等世代承袭的佐领。为世职官之一。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时代,诸部落长等归附后金者,即以其部属人丁或
?—1220金将领。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初补亲军,充护卫,累官会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为左卫将军、拱卫直都指挥使、山东副统军、安化军节度使。时山东义军蜂起,
傣语音译,意为“寨母”。旧时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基层政权的主要当权头人。由农村公社首领逐渐演变而来。男性。地位次于波曼(寨父),与陶格(乡老)、波板(通讯联络员)和一个“先”级头人联合组成“村社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