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总统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升为总统。为总制院或宣政院所属之地方僧官。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升为总统。为总制院或宣政院所属之地方僧官。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
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中的活佛系统之一。17世纪以来已转生九世。一世栋古鲁普嘉木措,土尔扈特人,17世纪30年代后长期在准噶尔部传教。二世阿旺巴勒吉尔,事迹不详。三世拉西,雍正帝曾敕封“呼图克图”尊号,
见“二十四史”(6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见“函普”(1560页)。
明代广西迁江壮族起义首领。迁江县北三人。壮族。自幼习武,尤善骑射,为人刚直不阿,颇受族人拥戴。隆庆年间(1567—1572),举兵响应杨公满领导的府江壮、瑶人民反明斗争。所部能骑善射,矫健轻捷,号称“
即“兀惹”(107页)。
1111—1181金大臣。本名屋骨朵鲁,字同文。辽五院部人。契丹族。移剌氏。拔鲁之子。读书好学。皇统(1141—1149)间,佐移剌固修《辽史》,书成,任同知辽州事。天德三年(1151),入为翰林修撰
?—1796或1799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噶巴喀氏。初为亲军、蓝翎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从福康安赴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授骑都尉世职,并赐“额腾额巴图鲁”号。五十六年(1791),以廓尔喀
?—1802清朝大臣。字香圃。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选庶吉士。历翰林院侍讲、侍读、国子监祭酒、詹事府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九年(1764),入直上书房,充《四库全书》总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