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①明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单位。亦译鄂拓克。蒙古语音译。一说由粟特语演化而来,并出现在突厥语、蒙古语和通古斯语的各种方言中。明代,作为经济实体、社会组织和领地的名称,普遍存在于东西蒙古。范围和大小相当于元
西域古城名。见《汉书·西域传》、《魏书·西域传》。袁宏《后汉纪》作驩泥城。鄯善国都城。据《清朝续文献通考》等考订,位于今新疆若羌(卡克里克)。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
①(1755—1823)清代新疆锡伯族将领。一译图默特。姓伊拉里氏。乾隆二十九年(1764),随父母自盛京(今沈阳)移住伊犁,编入锡伯营正蓝旗(七牛录)。三十八年(1773)应试,为披甲。后逐级擢升。
清代宫廷歌舞。为“庆隆舞”之文舞。源自满族传统民间歌舞“空齐舞”。一般在除夕、上元节等重要节日宴享时举行。舞时选侍卫之狷捷者10人,俱着一品朝服于庭院而舞。歌者着豹皮、貂帽。以满语奏歌,敷陈国家忧勤开
?—1056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景宗时(1032—1048)为大臣野利遇乞部下掌出纳官。又为李元昊宠妃没藏氏幸臣。毅宗福圣承道四年(1056)九月,受没藏氏遣至屈野河巡视,回报其兄国相没藏讹庞侵耕宋
即“慕容忠”的本民族名。参见“慕容忠”(2436页)。
唐代南诏国第九世王劝利晟年号。从817—819年,凡3年。
见“达斡尔族”(73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暖帽名。以毡制成,顶高5寸,边宽,前后翅各5寸。男翅两平,饰以海龙水獭皮。帽顶呈红色,饰以纹绣,不缀缨。妇人帽顶尖圆,中腰稍细,形如葫芦之半,帽后翅稍垂,顶饰金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