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差役名。见“隅”(2135页)。
1856—1928蒙古族著名民间艺人和诗人。内蒙古哲里木盟扎鲁特旗人。出生于封建贵族家庭。札鲁特贝勒亲属。幼年从师根登学艺,博学多才,精通蒙、汉、藏3种语文。扎鲁特贝勒无子,欲收其为继子,入王府任官,
参见“穹庐”(1535页)。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后置。辖地含今广西百色、钦州、南宁、贵县、河池等地区及越南北部。治所一说在临尘县(今广西崇左),一说在象林县(今越南境)。居民有“骆越”或称“瓯骆”(今壮侗语族诸民族及京人先民
见“阿史那昕”(1220页)。
见“缚喝”(2416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参见“皆木玛”(1623页)。
?—176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吹扎木三长子。雍正二年(1724),袭札萨克多罗贝勒。九年(1731),与札萨克图汗部贝勒班第等徙居色楞格河南
明弘治、正德间万州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人。黎族。弘治十七年(1504),于鹧鸪、龙吟等黎峒聚众反抗地方官府,击毙前往镇压之海南督备指挥谷泰,乐会、陵水等县黎人相继应之,其势益炽,屡败官军。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