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
见“湘水”(2277页)。
见“湘水”(2277页)。
即“曲雕阿兰”(78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九月,与禾屯吉河卫同时设立,以部人哈升格为指挥使。《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明实录》所载失里绵卫,均作实勒们卫。
古地名。春秋末年越国东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东至鄞”,在今浙江鄞县境。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十三年(1415)五月置。治所及辖境在今西藏北部丁青一带。初命头目掌巴伯为指挥使。曾多次护送明廷派往乌思藏的过境使者。奉命修复辖境内驿站,以通使者,为沟通西藏地方与内地的经济、政治
见“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117页)。
东瓯越人。父摇佐汉击楚有功,汉惠帝三年(前192),受封东海王。父卒袭王位。建元三年(前138),闽越王郢举兵围东瓯。粮绝,遣使告急汉帝。武帝令严助发会稽兵援之。解围后,率族人4万余人徙处江淮间,后渐
?—1388元末明初蒙古大臣。札剌儿氏。蒙元开国功臣※木华黎后裔。元末为太平路(治今安徽当涂县)万户,官至太尉。至正十五年(1355),在江南太平之役中兵败被红巾军所俘。同年,被朱元璋释归蒙古。至正二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