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
参见“设”(923页)。
参见“设”(923页)。
藏语音译。俗称“译字房”。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土司衙门文书的称谓。负责官寨内的一切书信、便条等各种缮写工作,兼掌全境纳粮名单。原有两户轮流供职,世袭,后又增加1户,非世袭。每户1月轮换1次。任职期间,
蒙古部名。《明史》又译作“哈剌嗔”。成吉思汗功臣济拉玛(者勒蔑)七世外孙和通姓乌梁罕氏,有众6千户,游牧于额沁河,始称所部为喀喇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察哈尔林丹汗虐其部,和通后裔苏布地与万丹卫
清代中俄贸易交往。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次年五月十八日,又于恰克图签订划定蒙古地区边界条约。条约第四款规定:开祖鲁海图、恰克图和尼布楚为两国贸易地点,两国商人均可于其地盖房建栅。
怒语音译,意为“最尊敬的父辈”。旧时云南省怒江的怒族对舅父的称谓。怒族人认为“天下最长的是道路,亲属间最长者为舅父”。在习俗上,外甥女出嫁时,舅父可得一条牛的彩礼。在舅父面前不能开玩笑,以示尊敬,反映
获罪而被流放远方之人。清代发遣东北的流人,主要是汉人。有的因科场案、文字狱、教案,亦有以旗民杂犯等,免死、加等而发配苦寒地方从事苦役,略分为管束、安插、当差和为奴等处置。发遣黑龙江者,以齐齐哈尔为大宗
见“谢法成”(2301页)。
见“阿尔根部”(1221页)。
856—908唐末节度使、五代后唐王朝奠基者。西突厥别部沙陀人。本姓朱耶(一作朱邪),祖籍陇右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代北行营节度使、阴山府都督※李国昌(朱邪赤心)第三子。生于神武川之新城(即黄花堆
云南西双版纳勐腊(今云南勐腊)等地傣族人民的抗暴斗争。清咸丰九年(1859),勐腊、勐捧、勐醒、勐远等傣族地区久旱不雨,虫灾蔓延,禾苗枯死,收成大减,有的地方甚至颗粒不收。但勐腊土司和清政府官吏反而增
见“钦差镇守辽东太监”(16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