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素甫·哈斯·哈吉甫
见“福乐智慧”(2413页)。
见“福乐智慧”(2413页)。
清代四川孔撒女士司。藏族。已故孔撒土司俄朱彭错之女。光绪二十七年(1901),父卒,废其母,招德格头人之子入赘,生二子。后逐其夫,假以长子俄朱宜美多吉名为土司,实自掌土司权,复乘麻书土司死,幽禁麻书土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制下农奴为领主承担非农业性专业劳役的村寨。多属滚很召(意为“官家的人”)等级村寨,也有傣勐(意为“本地人”)等级的村寨。他们领种份地后,除为领主代耕土地或交纳官租(实物地租)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用枕。流行于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形呈长方,内实棉絮或驼毛之类。外覆以布或缎。有首、足之分。首枕稍高,足枕稍卑。使用者多为王公贵族。
明代海西女真哈达部著名首领。又名旺济外兰、旺住外郎。女真族。纳喇氏。明嘉靖十三年(1534),父克什纳(《明实录》)作速黑忒,一说其祧伯父速黑忒)被族人巴岱达尔汉杀后,率众从松花江逃至开原近地靖安堡外
高句骊国官号。又作意俟奢、竟侯奢。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等级“大官”中之第五等,位于※“小兄”之下,※“乌拙”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此名。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1809—1875清代教育家、诗人。字鲁平。甘肃皋兰县人,回族。咸丰五年(1855)中举。同治初,议叙五品衔,铨四川绵竹知县,辞不就。以绩学能文,先后被聘为皋兰书院、兰州府立五泉书院山长。授徒数十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杨增新撰。有3编。正编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集、30卷,1921年辑;续编14卷,1926年辑;3编6卷,1934年辑。正、续编为新疆驻北京公寓刊刻;3编为云南蒙自县杨氏刊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结盟为友”。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区。旧时崩尼、崩如诸部落结盟的一种宗教仪式。结盟可在两部落间进行。首先,两部落的代表协商,达成结盟的协议后,双方定下日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