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尔喀河
见“忽汗河”(1487页)。
见“忽汗河”(1487页)。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
1573—1600明代海西女真哈达部首领。又作孟格布录、蒙格布禄、孟革卜卤。女真族。纳喇氏。哈达部长。塔山左卫左都督※克什纳曾孙,彻彻木(克失音辰)孙,※王台第5子(外妇子康古鲁不入谱)。明万历三年(
见“哈兰城卫”(1639页)。
见“阔阔出”(2274页)。
中国历代典籍对游牧民族毡帐的统称。又称穷庐、穹闾、毡房、毳帐、百子帐、帐幕、蒙古包等。是各族游牧民饮食起居、会客、从事手工业和畜牧业生产等的重要场所。有关匈奴、乌孙、鲜卑、柔然、突厥、回纥等帐幕结构情
藏语音译。又译作通巴。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章宇巴,为该家族在拉萨宅第名。在聂姆(藏布江北部支流)谷下游喀若有庄园。系7世纪松赞干布大臣吐(通)米桑布扎后裔,为古老家族之一。在颇罗鼐时期家族地位显贵。
见“常衮”(2042页)。
傣语音译,又称“都龙诰”。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掌管行政、财政、税收的官员。为※召片领之下的四大怀朗(官员)之一。与各勐※召勐的※波朗共同组成议事庭,是议事庭的主要成员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