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即“董合亦惕”(2186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阿里三围”(1223页)。
日本侵占台湾时对高山族人民设置的封锁线。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占台湾后,遭到高山族人民顽强的反抗,侵略者把他们视为“劣等民族”,进行野蛮的军事镇压,迫使高山族人民退入深山,并沿山设置长达四百余公里的封锁线,
峡名。系指黔江流经广西武宣县勤马至桂平县弩滩地段。两岸高山耸峙,江水奔流直泻,江面横亘一大藤,以作桥梁,故名。一般又指今桂平、平南、藤县、金秀、武宣、贵县、象州等“磐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哈勒图,接额鲁特前旗界;西至达郎图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南至亲格勒图,接本部左翼左末旗界,北至卓赉布拉克,接本部左翼中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
即“碎奚”(2351页)。
地名。古浩门县属地。在今青海民和县东北约2500米处。据《元和郡县志》,浩门县为东汉置,属金城郡。因县治临浩门水而得名。北周时废,并入广武(今甘肃永登)。唐初始有“降唐”名称。宋为唃厮啰辖地。明定青海
1088—1156辽末投金将领。字忠厚,本名耨里。契丹族。出身辽皇族。史载其为人谨愿有志,喜读书,通契丹大小字。早年仕辽,保大二年(1122)三月,与同知殿前点检事耶律高八共降金。为先锋从伐宋。天会十
位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约20公里。俗称“破城子”。为唐代庭州金满县和北庭都护府所在地。清代在此发现唐金满县碑、唐造像碑和元造像碑残石。城略呈长方形,东西约1000米、南北1500余米。分内外城3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