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壮族土官岑猛、岑璋、赵楷、李寰、黄之事迹,与※《炎徼纪闻》卷一略同
即“落俎室韦”(2187页)。
?—3087晋代铁弗匈奴首领。《北史》作诰汁爰。一名训兜。南单于之苗裔,右贤王(《北史》、《魏书》作左贤王)※去卑之子。居新兴郡虑虒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之北。武帝泰始八年(272),北部帅※刘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明代湖广保靖州(治今湖南保靖县)土官。土家族。大喇巡检司土舍※彭惠子。承袭大喇巡检司土舍,协理司事。嘉靖三十五年(1556),应调随征浙江倭寇。次年,追剿倭寇至淮安梅口,纵火焚倭舟,获大胜,为国立功,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34—537年,凡2年。
清代纳西族第一个进士。字遂可。云南丽江大研里人。雍正十年(1732)举人。乾隆元年(1736)丙辰科进士。选翰林院检讨,后仕至侍讲学士。至解放前夕,其家门仍挂有“进士及第”匾额。
即“匈奴青铜饰牌”(857页)。
1837—1894清末反帝爱国将领。字冠廷。山东费县地方镇(今山东平邑地方镇)人。回族。出生于贫农家庭,幼孤,到处流浪,以皮匠谋生。咸丰六年(1856),由行伍投效江南军营,曾参与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官
古代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称谓。有人根据《文献通考》、《景泰云南图经志》及《滇考》等记述,认为“寻传”可能是“寻傅”之误。唐代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和以东,包括部分川西南地区。当时尚无农桑,采摘薏苡、野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