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见“冒路德节”(1653页)。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克烈汗、克拉伊汗。白帐汗国巴拉克汗之子。明景泰七年(1456),乘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败于瓦剌之机,与※贾尼别克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迁至楚河与塔拉斯河周围,建哈萨克汗
见“熟女真”(2525页)。
见“和世㻋”(1445页)。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1770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春和。乾隆帝孝贤纯皇后之弟。察哈尔总管李荣保之子。乾隆五年(1740),任侍卫,后任总管内务府大臣、户部尚书、军机大臣等。在军机处20余年,深为乾隆帝倚重
即“颉利可汗”(216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东岸,东至巴彦吉鲁克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德勒格尔河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南至巴噶鄂都斯接赛音诺颜部中末旗界,北至鄂木图接俄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643页)。
清朝将领。又作猷吞。达斡尔族。姓孟尔丁氏,西布特哈正黄旗宜卧奇屯(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善用强弓,勇力过人。曾在木兰围场射虎1只,为高宗弘历所赏识。乾隆二十年(1755),从征伊犁,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