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放蒙荒通则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放,否则以私放论。其照章划留领照之地,准蒙旗自行开垦,但亦须呈报该管区地方长官备案,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降爵、罚俸、罚牲畜等处罚。实际上是借禁私放蒙荒,由官府大兴放垦。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放,否则以私放论。其照章划留领照之地,准蒙旗自行开垦,但亦须呈报该管区地方长官备案,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降爵、罚俸、罚牲畜等处罚。实际上是借禁私放蒙荒,由官府大兴放垦。
?—1798清朝将领。原名达音泰。满洲镶黄旗人。呢玛奇氏。由鸟枪蓝翎长累迁副护军参领。随军征石峰堡,授陕西循化营参将。历甘肃永固协副将,署西宁镇。乾隆年间,从征廓尔喀有功,赐号“常勇巴图鲁”,授四川松
独龙语音译,意为“鱼子口”。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各家族公社固定的捕鱼场。独龙族地区各家族公社均有自己的区域,每个家族在自己区域内划出归家族公有的捕鱼区,各家族成员只能在本家族的捕鱼区内捕鱼,并规定捕鱼
清代地名。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旗东(今蒙古巴彦乌拉南)。地因山得名。土地肥沃,牧草丰茂。康熙(1662—1722)末年,清朝政府与准噶尔部关系恶化,清军为防备策妄阿拉布坦派兵袭击,于其地筑城
布帐篷。赫哲语音译。“昂库”亦作“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冬季外出狩猎的临时住所。过去用者不多,解放后多采用之。
藏语音译。意为“轮流候差”。原西藏地方政府时农奴负担的差役之一,轮流候差为来往的政府官员、贵族、寺院上层、藏兵和投递公文人员提供人力、畜力。以部落或村为单位轮流候差,时间1至15天不等,候差期间各村或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其长官事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赏赐如例。长官世代袭替。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1612—1638清初将领。又作玛占。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第六子。后金天聪元年(1627)五月,从贝勒多铎由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出兵,转战锦州、宁远(今辽宁省兴城市),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约1815—186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称卡塔条勒、卡提条列。“卡塔”意为“大”。“条勒”或“条列”意谓“首领”。也称伊山汗和卓。玉素普和卓长子。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伙同克齐克罕、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