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分地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1797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隶镶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从征金川,擢二等侍卫。五十二年(1787),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嵩额巴图鲁,迁头等侍卫,寻加副都统衔。后官镶白旗蒙古副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南部。牧地约当今东乌珠穆沁旗。元属上都路。明代,成吉思汗后裔图鲁博罗特由杭爱山迂此,其孙翁衮都喇尔所部曰乌珠穆沁。崇德二年(1637),翁衮都喇尔孙色棱复
?—1260蒙古国将领。又译阿蓝带儿、阿蓝塔儿、阿蓝台儿、阿蓝答儿。蒙古族。元宪宗元年(1251),受命与晃兀儿驻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掌宫廷、帑藏诸事。以汗弟忽必烈于本封地京兆行汉法,“得中土
①傣语音译,意为“田”,除泛指水田外,又是旧时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计算土地面积和交纳官租数额的单位名称。每“纳”约相当于四分之一市亩。 ②居住在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区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区的纳西族自称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季父房”(1454页)。
布依族传统戏剧之一。亦称“跳神”。流传于贵州花溪、安顺、长顺、平坝、清镇、紫云等地布依族、汉族民间。相传明洪武(1368—1398)初年,随明将傅友德(?—1394)南征的士兵因思念故乡而创造此戏种。
见“桑哥”(1963页)。
?—1571明代广西壮族农民起义领袖。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家境贫寒,自幼帮人放鸭、扛活为生。早年随父※韦朝威参加反抗明朝官府的斗争,其父被俘遇害后,决意为父报仇。正德十三年(1518,一说正德十五年
清代湖南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泽虹子。雍正元年(1723),袭宣慰使职。荒淫凶暴,连年与舍把长官彭泽蛟、彭祖裕、彭泽虬等互相劫杀。二年,以追缉彭泽蛟为名,潜结容美土司(治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