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意长官司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等招抚答意苗民,苗族首领石各野等内附。设答意长官司,以石各野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免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区。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等招抚答意苗民,苗族首领石各野等内附。设答意长官司,以石各野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免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区。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3宫设有闸撒。守狘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闸撒。
书名,亦称《金国节要》,宋张汇撰,凡3卷。张汇自金降宋,记金朝见闻。起宣和末,止于绍兴十年,共16年事。此书已佚。《三朝北盟会编》中有大段引文多处,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981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曾孙,宋王※耶律喜隐子。辽景宗耶律贤族弟。景宗时,乾亨三年(981)五月,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北宋降卒200余人叛,劫其父未果,乃立其为王,旋败,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札布噶河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乌里雅苏台军营城界,西至巴噶图尔根接辉特旗界,南至库勒根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席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雍
见“副伏罗部”(1988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