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清代呼和浩特最早的官立教育机构。雍正元年(1723),经土默特部首领、归化城都统丹津与尚书通智联名奏准与文庙同时设立于呼和浩特旧城南门外。附属于文庙,在庙之西南侧建有房舍。设蒙古、满洲教习,学生从60
见“炒花”(1502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因首领阿瓦勒比,以其部牧地供内地游牧,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
见“速檀”(1840页)。
蒙文书名。蒙古族学者罗布桑却丹撰。1918年成书。全书1套,分60章,约20万字。为百科全书性的民俗学著作。较详细地记述了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及其沿革演变,涉及蒙古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哲学、宗教
见“哈不慎台吉”(1642页)。
吐蕃古藏文文书。原藏文收入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文簿是由名叫波村的人所记,是一件呈文。曷骨萨部系敦煌吐蕃占领区汉人部落之一。文簿载,该部辖区内有普光寺及灵图寺。此二寺均有许多寺户,是为吐蕃占
参见“阴山”(933页)。
蒙古族、纳西族弹拨乐器。亦称筝、蒙古古筝。起源很早,有700年以上的历史。古代,作为民间宴饮、娱乐活动的乐器。蒙元时期,在民间、蒙古军队中流行。经改进,亦纳入蒙古大汗、诸王宫廷乐队。1253年,忽必烈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