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苗族村寨领导农业劳动的头人。苗语称“巴故告亚罗”(黔东方言、译音)。举凡春耕播种,开镰收割等各种农业生产活动,皆由其领头进行。生产程序多按传统习惯。一般由男性成员承担,可世袭。由群众在最早居住此地,了
①即“笔写契”(1883页)。 ②地名。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一说其名称源于明代从事文书、书记人员的称呼“笔写契”,因其住地得名。
书名。广西地方志与民族志。8卷。明魏浚(字禹卿,号苍水,福建松溪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山川、地理交通、物产、人物、政事、军事等。其中卷一记山川、地理;卷二言风土;卷三多时政;卷四、卷五为故事、人物
734—820唐代语言学家、佛学家。疏勒(今新疆喀什)人,李长安西明寺僧人。贞元四年(788),始撰《一切经音义》,至元和五年(810)完成,计100卷,博引古代韵书、字书及佛典,共解释1300部57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渤海大首领之一。又作乌思罗、崔乌斯多、崔乌斯。渤海国灭亡后,隶属辽东丹国。后周显德(954—960)初,率30人自东丹国逃投后周。
北魏大臣。字灵顺。先世河西鲜卑秃发氏,太尉※源贺孙。聪惠好学,初辟为司空参军事,历司徒祭酒、尚书北主客郎中,摄南主客事。寻奉命进征河州羌族却铁忽等暴动,降其众,受嘉奖。魏正光元年(520),晋行台左丞
?—1671清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瓜尔佳氏。世居苏完。佐领席尔那之子。父卒,任佐领兼前锋侍卫。后金天聪八年(1634),随清太宗征明,由大同趋怀远,克左卫城,与前锋统领图鲁什等设伏,败明总兵曹文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