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崩龙
参见“巴勒”(406页)。
参见“巴勒”(406页)。
①亦称峒民。参见“峒丁”(1646页)、“峒僚” (1646页)。 ②诗篇。唐柳宗元(773—819)撰。内容描述柳州壮族先民日常衣食住行及文身、鸡卜习俗。载《河东先生集》卷40。
清内蒙古诸盟之一。因所辖喀喇沁左、中、右翼3旗和土默特左、右翼2旗及后附的喀尔喀左翼旗、锡埒图库伦旗,在土默特右翼旗(今辽宁朝阳)境内卓索图地方会盟,故名。位于今辽宁省西部,内蒙古昭乌达盟南部,大凌河
见“霍集占”(2548页)。
又名内务府官庄,亦称皇庄,是清朝皇帝的私产。顺治元年(1644)以后,清政府在畿辅圈占田地,收民投充,设立银庄132所,后又陆续增设粮、棉、盐、靛庄和瓜、菜、果园,分布在直隶(河北)和奉天(辽宁),至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政堂省司政(比唐官仆射。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其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
古族名。今傣族部分先民在唐代的别称。傣语“勐”之异译,意为“地方”、“平坝”,即“住在坝子里的人”。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分布在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孟连、耿马、临沧一带。以居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成宗本纪》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以金齿新附孟爱甸酋长遣子来朝,即于其地立军民总管府。《明史·地理志》孟艮御夷府条载:“东北有孟爱等甸军民府”其地望,《读史方舆纪要》谓在孟
①元朝官员。字志能,唐兀人。迁居新州(今广东新兴)。泰定四年(1327)登进士第,官户部主事,后转知归德府。为官廉明刚断,判事如神。民有衔冤不直者,虽数十年前事,皆千里奔往投诉,立为剖决,旬日悉清。毫
即“熙朝纪政”(24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