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钵
见“捺钵”(2037页)。
见“捺钵”(2037页)。
?—410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郁久闾氏。始祖※木骨闾第六世孙,※缊纥提子。原与父率部居柔然西部,据有今河套以北、西到甘肃额济纳河流域,服属鲜卑拓跋部。拓跋什翼犍(320—376)卒后,与父及诸兄弟趁机
见“崇德宫”(2060页)。
1777—1841清朝将领。字雪堂。湖南凤凰厅(今凤凰县)人。回族。幼袭父职为千总。嘉庆八年(1803),参与镇压湖南永绥厅苗民反抗,补永绥屯守备。历任湖北黄州(今黄冈县)协都司、提标中军参将、广西平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湖南凤凰厅鸭保寨(今凤凰县鸭保寨)人。苗族。原为苗百户。乾隆五十九年(1794),与贵州※石柳邓、龙乜妹(苗族)等在其家聚会商讨起义。六十年,与苗民※吴添半在凤凰厅苏麻
维吾尔语称亦都护城,为高昌王王城所在地。位于新疆吐鲁番县城东南约4公里阿斯塔那(汉名三堡)村东、哈拉和卓(汉名二堡)村南。始建于公元前1世纪,为西汉王朝车师前国境内屯田部队所筑,称“高昌壁”、“高昌垒
金代寺观住持。政府予以纲首名义,令其纠察户口,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书名。清代奕訢等奉敕撰。40卷,卷首1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大字铅印本40册,通行排印本为10册,又名《剿平苗匪方略》。内容包括咸丰、同治(1851—1874)年间苗民起义的经过、镇压征剿过程及
见“氐”(610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景颇族载瓦支语音译。解放前云南景颇族村寨残留的一种原始互助方式。详见“戛缩”(20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