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则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1634—1692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八女,孝端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顺治二年(1645)四月,下嫁土谢图亲王巴达礼子巴雅斯护朗。十四年(1657),封固伦长公主。十六年(165
清代的一种官服。以黄色面料缝制的短外衣。马褂,原是骑马的服装,衣长与坐骑齐,袖长及肘。面料用黄,以示恩宠。(1)例穿: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班领、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健锐营翼长,以侍卫补授之上驷
北魏大将。又译鹅清。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一说本为鲜卑拓跋氏,明元帝※拓跋嗣之弟,因事被黜,以名为氏。少有将略,累著战功,迁振威将军。以追获宋将刘丰功,拜给事黄门侍郎。泰常八年(423),任中领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以壮族子弟兵为主的革命军队。亦名“红七军第三纵队”、“红军右江独立师”。1929年12月11日※“百色起义”后建立“红七军”,下辖三个正规纵队和右江农民赤卫军。第三纵队司令为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隶布特哈旗。官至御前侍卫、都统。道光十六年(1836),为加强对东北边疆地区的统治,请裁布特哈满州官员8名,布特哈索伦、达斡尔官缺,由各部落挑选。又以旗佐官丁苦于送貂朝贡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小木筏。达斡尔语音译。旧时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达斡尔族地区水上交通工具的一种。用碗口粗的树杆编排而成,主要用于江河上摆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