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变纪事
书名。清代韩超撰。1卷。作者号南溪,官至贵州巡抚。与胡林翼等镇压咸丰至同治年间的苗民起义。书中较详细地记载咸丰五年(1855),台拱(今台江)等地苗民起事过程。有《振绮堂丛书》本、《韩南溪四种》本等。
书名。清代韩超撰。1卷。作者号南溪,官至贵州巡抚。与胡林翼等镇压咸丰至同治年间的苗民起义。书中较详细地记载咸丰五年(1855),台拱(今台江)等地苗民起事过程。有《振绮堂丛书》本、《韩南溪四种》本等。
西辽大臣。一作马哈穆德泰。末主直鲁古时期为大丞相。天禧(1178—1211)末年,闻属地花刺子模(原苏联咸海以南一带)首领摩诃末欲反,拒缴贡赋,奉命前往督查,遂回朝奏告,西辽与花刺子模关系开始紧张。
唐时龟兹王白诃黎布失毕之将。贞观二十二年(648),率军5万御阿史那社尔所率之唐军,败退拨换城(今新疆阿克苏县),守城月余,城破与白诃黎布失毕同时被俘,执送长安获赦,仍佐龟兹王归国执政。后降西突厥阿史
辽代将领。又作奚和朔奴、奚王和朔奴。字筹宁。奚可汗后裔。辽景宗保宁(969—979)年间,为奚六部长。乾亨四年(982)九月,迁南面行军副部署。圣宗统和四年(986),率军南下抵御宋太宗北伐,在燕南大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1880—1945国民党将领。名骏,以字行。山西晋城人。回族。明代回族将领※马文升后裔。幼聪明,16岁童子科考,名列前茅。清光绪二十七年(1907),参加反对巡抚胡聘之出卖孟平路矿权给英国公司的斗争。
见“艾斯木汗”(437页)。
见“王罕”(201页)。
元朝大臣。字干卿,自号约斋。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福建廉访使。女真族。乌古孙氏。乌古孙泽子。智颖好读书。英宗至治二年(1322),荫补江阴州(今江苏江阴县)判官,调婺州武义县尹,有惠政。历漳州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永乐三年(1405)正月,与※虎儿文卫同时设立,地望亦相近。《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九月所设失里木卫,以及正统后所设细木河卫。均作实勒们或实勒们河卫。一说在乌苏里江与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