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屯防实录
书名。撰于清代,不著撰人。36卷。分类记载清嘉庆至道光年间(1796—1850),湖南乾州、凤凰、永绥、古丈坪、保靖、麻阳、泸溪7厅之屯防纪略、各种禀呈、条奏、奏详,苗疆建置沿革、营汛、碉卡、剿办苗事、均田、屯苗备弁、储备、商息、学校、祭祀、旱欠蠲缓、报销各案以及杂稿随录等。扬州古旧书店据原稿(手抄本)复印。是研究湖南西部苗族的重要资料。
书名。撰于清代,不著撰人。36卷。分类记载清嘉庆至道光年间(1796—1850),湖南乾州、凤凰、永绥、古丈坪、保靖、麻阳、泸溪7厅之屯防纪略、各种禀呈、条奏、奏详,苗疆建置沿革、营汛、碉卡、剿办苗事、均田、屯苗备弁、储备、商息、学校、祭祀、旱欠蠲缓、报销各案以及杂稿随录等。扬州古旧书店据原稿(手抄本)复印。是研究湖南西部苗族的重要资料。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
旧时京族地区负责村寨“哈亭”(神庙)烧香之人。由村寨“嘎古”(长老)推选,经神前占卜而定,任者必须人财两旺、儿孙满堂和妻媳俱全,且任职前要为群众抬过棺材和为神庙服过杂役。任期为3年,任职期间可耕种神庙
见“蕃汉转户”(2489页)。
傣语音译,意为“懒谷”。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一些傣族封建领主对怠工农奴采取的一种剥削手段。农奴对无偿为各级领主代耕极端反感,不仅耕作粗放,甚至把秧苗折断插入田里,产量往往很低。领主针对这种情况,以农奴份
1429—1485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惟高,号峻乔。纳西族名阿地阿习。※木森(阿土阿地)长子。正统七年(1442)袭父土知府职。天顺四年(1460),遣人赴京进贡。五年授太中大夫,世袭土官知府
即“大天兴国”(91页)。
一个女子与一个以上男子结为配偶的特殊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和母系氏族制,其后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通常与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行。以其发展阶段不同,形成若干类型,常见的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叔侄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种盛物容器和渡河工具。即葫芦壳,其制作方法据《诸罗县志》载:“嫩时味苦不可食,俟坚老,截顶出瓤,选其小而底相配者制为盖,泽以鹿脂,摩挲既久,莹亦如漆。”大者可容数斗,平时家中衣、粮多贮
撒拉语音译,意为“解开辫子”、“改变发式”。亦称“哭嫁歌”、“哭婚调”。旧时撒拉族姑娘出嫁时,向母亲、长辈哭诉苦衷的一种歌。流行于青海等地。以句首“撒赫斯”而得名。没有固定的曲调。当新娘前往男家完婚梳
古郡名。三国蜀建兴三年(225).分牂柯、建宁置,治所在宛温县(今云南砚山北小维摩附近)。领县6。南朝宋移治漏卧县(今云南罗平县),齐移治西中县(今云南文山),梁末废。向为濮、僚、鸠等各族所居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