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哈勒察卫
见“哈剌察卫”(1640页)。
见“哈剌察卫”(1640页)。
见“窝集部”(2297页)。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见“奚枢密院”(1894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蒙化、土家。原为部落首领名。后以之名部。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华坪、永胜、大理、云龙、剑川、祥云、楚雄、弥勒、昌宁、保山、凤庆、云县、巍山、景东、普洱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见“耶律倍”(1303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衙门的大管家。主要经管寨内财粮收支及牛场交的酥油。月工资6斗青稞,一般由大头人充任。任期长短不一,取斗决于土司的信任程度。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和勒索财物。
见“驻藏大臣”(1553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查刺土邻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查剌”与“土邻皆可单独构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皇统二年(1142)置,称陕西西路,后改庆原路。治所在庆阳(今甘肃省庆阳县)。辖庆阳府,邠州、泾州2节镇州,环、宁、原3刺史州。全路有县18、镇23、城2、堡4、寨22、边将营8。共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八世”(18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