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木萨克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见“标敏”(1570页)。
指清代乾隆中期锡伯族徙居新疆之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统一西北地区后,清朝政府为安定当地局势,于伊犁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为派驻天山南北行政长官;设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分驻全疆各地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在中央王朝重大庆典,亲自或遣使朝觐庆贺。其事史不绝书。《史记·周本纪》:“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旧唐书·奚国传》:“其每岁朝贺,常各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462—518北魏大臣。字思贤,本字千年。鲜卑万忸于氏(后改于氏)。领军于烈之子。初拜侍御中散。太和(477—499)中,授武骑侍郎,赐名登。十九年(495),转太子翊军校尉。宣武帝即位,迁长水校尉,
①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归化土默特左翼都统※古禄格第五子。初任佐领。康熙二十五年(1686),袭都统,掌土默特左翼,驻守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七年(1668),选兵与副都统阿迪侦御准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腆你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
1087—1143字重德。契丹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八世孙。西辽王朝创建者。辽天庆五年(1115)中进士,擢授翰林应奉,迁翰林承旨。契丹语以翰林为林牙,故称大石林牙。历任泰州、祥州刺史与辽兴军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