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
见“番”(2263页)。
见“番”(2263页)。
水族称一片地方为埲。元朝在今贵州荔波县地置州,分16埲。设土司后,为土目一级行政单位。设埲目总理其地事务。至元十三年(1276),降州为县,改属湖广行中书省庆远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
见“溆州蛮”(2285页)。
见“斡齐尔博罗特”(2428页)。
见“塔喇海台吉”(2163页)。
1902—1961伊斯兰学者、阿拉伯文书法家。字国彝。山东济南市西关人。回族。幼随祖父金士毅在新疆乌鲁木齐,攻读阿拉伯文经典及汉文。1928年赴上海,就读于伊斯兰师范学校。得著名阿訇达浦生之教诲和关怀
见“炒花”(1502页)。
清朝使用的民族称谓。指维吾尔族。清代称维族为“缠回”,故称其部落、部族为“回部”。如“吐鲁番回部”和“哈密回部”。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又称新疆南部八城维族为“天山南路回部”,统称维吾尔族为“回部”
见“于阗”(58页)。
清末新疆叶尔羌农民暴动领导人。叶尔羌(今莎车)人。维吾尔族。同治元年(1862),因不堪阿奇木伯克阿克拉依都的无理摊派,向当地政府请求免除,遭到阿奇木伯克毒打,遂率当地维吾尔族农民暴动。因叶尔羌参赞大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