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孤山墓志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明代东蒙古右翼部落。亦译作哈喇真、哈刺慎、阿刺嗔、哈刺庆、喀喇沁等。始见于拉施特《史集》,称“合刺赤”。源于中亚草原的游牧部落乌古思人,约形成于7世纪。后迁至阿姆河以南,成为强大部落。到蒙元时期,称“
官名。清代驻防八旗中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官阶较驻防佐领为卑,属武职正五品。下设骁骑校(正六品)、领催协理营务。原由于户少丁稀,不敷设为佐领者即以改设;或分戍地无需用一佐领兵力者,亦设此职率兵往驻;专
即“安市城”(907页)。
明初在东北所设※兀良哈三卫之一。自称“我着”。明初游牧于潢水(今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北,福余河(又作瑚裕尔河,今乌裕尔河)流域,即今齐齐哈尔地区。洪武二十二年(1389)始设卫,因福余河得名。以故元
赫哲族男子传统衣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大衣”。亦作“卡日其卡”。今内蒙古、黑龙江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过去皆穿狍皮大衣,然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稍有差异。赫哲族以5—6张狍皮制作,长过
金大臣。本名阿里剌。女真族。完颜氏。隶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世宗大定十年(1170),以皇家近亲,充东宫护卫,转十人长,授御院通进。二十四年(1184),从世宗幸上京。翌年,迁符宝郎,进吏
见“佟佳江”(1095页)。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丹津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一年(1712),献马助军。康熙帝塞外行围时,与祖母苏嘛达喇迎觐,受祖母赐墨
元地方政区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大古铜村一带,有说在该省依兰县西北。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