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清代乍丫地区副呼图克图。藏族。俗称二呼图克图。五世大呼图克图圆寂后,由其一人管事,办理一切事务。道光(1821—1850)年间,因赴藏学经事,与六世大呼图克图图布丹济墨吹济加木参有隙,相互纷争10余年
参见“老龙票”(687页)。
辽代皇子。字箴堇。契丹族。辽太宗※耶律德光第五子。为辽穆宗※耶律璟同父异母弟。应历年间,得知族人恒特及萧啜里畏罪欲逃,密告穆宗,遂受宠任,赏以侍从。时穆宗嗜酒妄杀,他力谏之。尝保一监养鹿官免遭杀害。景
对回族人的称谓。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书名。又称《西域记》、《西域琐谈》、《异域琐谈》、《遐域琐谈》、《西域旧闻》、《西域总志》、《新疆纪略》、《新疆外藩纪略》等。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七十一撰。全书8卷,卷首有舆图。卷1、卷2为“新
汉代匈奴诸部之一。又称浑邪。驻牧张掖(治今甘肃张掖西北)等西北边郡一带,由昆邪王统领。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休屠部(又称屠各)同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所败,丧师数万,失※“祭天金人”,恐单于治罪,昆
?—1467明代广西瑶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曾参与侯大苟领导的大藤峡瑶族人民大起义。成化元年(1465)侯大苟牺牲后,与王牛儿等人聚集残部,在大藤峡继续坚持斗争。翌年十月,率义军夜袭浔州
?—940五代时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长子。后唐清泰二年(935),父卒,继任。后晋天福二年(937),出巡甘州,与甘州回鹘顺化可汗商议“社稷久远之事”,互以兄弟相称。同年,遣使于辽贺皇太后永宁节。辽
1633—1719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纳殷地方。顺治十四年(1657),由官学生授鼓厅笔帖式。康熙十五年(1676),迁礼部主事。二十年(1681),监督九江关税务,奏准由九江移关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