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玛第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zhu主)动物名。《说文》:“麈,麋属”。一作鹿属。史载其似鹿而大,其尾可作拂子拂尘。今皆认为即俗称之“四不像”(角似鹿,蹄类牛,尾同驴,颈背类骆驼;一名驯鹿)。肃慎地产此畜,周成王洛邑告成大会诸侯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东岸,东至巴彦吉鲁克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德勒格尔河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南至巴噶鄂都斯接赛音诺颜部中末旗界,北至鄂木图接俄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1654—1685清初著名词家。满洲正黄旗人。纳兰氏。大学士明珠长子。字容若,原名成德,后避东宫嫌名(胤礽),改为性德。自号楞伽山人。自幼刻苦自励、潜心向学,有汉学素养。康熙十年(1671),中顺天乡
即“葫芦国”(2183页)。
①古族名。一作蜒。南蛮的一支,亦称蛮蜑。分布在今湖北西南及四川东部。后渐向东南迁徙,进入湖南等地。其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无蚕桑,少文字。汉代的赤甲军常取其民。蜀汉时,以其劲卒3千为连弩士,后移汉中。
见“宇文庆”(894页)。
毛南族民间的一种叙事歌。流行于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为七言双句,构成若干章节;上句末字与下句中字或首字押腰韵或头韵;双句末字押脚韵。由单人演唱,主要叙述一个故事或某件事物的发展过程或片断等。如《谭氏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草书,蝴蝶装。除最后一章稍残外,全书保存基本完整。共77面,页面24×14.7厘米,面7行,行20字左右。注释比正文低一格。原文为宋吕惠卿注本,前5页为吕注序译文。译者佚名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香、香卓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五年(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