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西汉时匈奴王。※乌珠留若鞮单于子,※稽留昆之同母兄。任匈奴右大且渠。汉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单于侍子稽留昆自汉还归后,复受遣与妇入侍汉。后还归。
即“阴河”(933页)。
明代“凉山三雄”之一。彝族。万历(1573—1619)前期四川马湖府(治今四川屏山县)黄螂头目,号称“凉山三雄”之一。万历十五年(1587),联合邛部土司(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所属腻乃之酋长撒假,雷波
见“布智儿”(468页)。
佛教寺院。寺址在岷州(今甘肃岷县)。熙宁六年(1073),宋军占领岷州。神宗以其地皆吐蕃,人皆信仰佛教,欲以塔庙尊严以示之,达安抚其众之目的,遂于七年六月,令建该寺,并赐名“广仁禅院”。毕功于元丰七年
我国台湾高山族邵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现在使用人口只有2百多,居住在日月潭南面德化社(原卜吉社)和大平林。现邵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汉语闽南话要比使用邵语多,大多数年轻人已不说邵
见“勒俄特衣”(1987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昌吉驸马受封。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又作玄池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葛逻禄踏实部(一作踏实力)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新疆塔尔巴哈台附近地区(一作在前苏联斋桑城西北)。隶北庭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