迺捏咿唲
见“妳捏离”(1550页)。
见“妳捏离”(1550页)。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
官名。满语音译。汉译言“郎中”。清代六部、理藩院及内务府等所属各司,皆设郎中以主司事。吏、户、礼、兵、刑、工部各司所设者,均置满洲缺、汉缺;理藩院者,均置满洲缺、蒙古缺;惟内务府所属七司之设俱不分满汉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乡村小吏”。专事管理耕种和水利,为玉子(孜)伯克辅助官员。
即“叶护可汗”(540页)。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哲赫忍耶”、 “哲合林耶”等,系阿拉伯语“哲赫勒”转声,即“公开”、“高扬”之意。以高声诵记主赞圣的“迪克尔”(赞词),故又称“高念派”或“高赞派”。创教初期,又
见“失里伯”(590页)。
?—1310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赡思丁第三子。至元(1264—1274)初,以世臣子充宿卫,获忽必烈赏识。十四年(1277),任兵部郎中。次年,出为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后历任云南诸
?—1797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一等承恩公奎林之子。出嗣伯父一等诚嘉毅勇公明瑞,袭爵。擢头等侍卫、尚荣正、镶蓝旗护军统领,授奉宸院卿。嘉庆二年(1797),奉命偕副都统阿哈保率东三省兵赴湖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见“大如者室韦”(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