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龙涸”(494页)。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黑水羌迁居关中渭北一带者的简称。参见“黑水羌”(2227页)。
见“福山卫”(2412页)。
西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陇西郡地震。后境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黎民饥馑,无以相救。永光二年(前42),陇西乡姐种羌联合诸部落共七种羌起义,攻陇西郡治狄道(今甘肃临洮),众达3万人。汉朝派右将军冯奉
参见“贝阔”(314页)。
战国时期白狄鲜虞中山国参与的五国称王事件。约周显王三十七年(前332),中山国利用齐、魏伐赵之机,※“引水围鄗”,力图夺取被赵国占据的鄗邑(在今河北柏乡县北),以千乘之国击败万乘之师,使赵国深以为耻,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苏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前锋参领,从副都统齐里克齐征讨金川土司叛乱。升前锋参领,授副都统。四十一年(1776),授管理健锐营大臣。因训练有法,被乾隆帝赏
1354—1435藏传佛教格鲁派名僧,即著名之大慈法王。蔡贡塘人。※宗喀巴著名大弟子之一,是黄教与明朝建立关系的开创者。早年为宗喀巴之司膳堪布,常随侍左右,以善学好问,颇得佛教要义。永乐六年(1408
即“盖水”(2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