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吕光”(775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平定准噶尔方略》。《西北边界图地名译汉考证》作勒卜什。位于今巴尔喀什湖东南,勒布什河东岸。原是中国新疆的一处冬牧场。
即包衣骁骑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总管内务府大臣统辖,以府属各司官员兼治营务。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各设包衣参领5人,皆以郎中兼职,从三品(支四品俸),以掌印理事;又各设副参领5人,轮流值月以掌管禁
党项部族名。地在镇戎军(今宁夏固原县)境。首领移,本附属于拓跋部首领李继迁,因不堪压迫,闻宋朝下诏招抚,宋景德元年(1004)四月,率部属投附宋朝。
书名。清代藏族编年体历史著作。朵喀·才仁旺杰著。成书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以拉萨藏文本刻版传世,现有汉文译本。内容记述18世纪初期及稍前西藏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宗教活动等,其中对雍正五年(172
见“隆祥使司”(2137页)。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计量单位。过去拉祜族由于受汉族影响,其计量单位有不少与汉族相同。1“带捞”相当汉秤1小两,16“带捞”称“带哥一以”,相当汉秤1斤。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参见“回纥”(780页)。
参见“附邻”(12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