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托彦
见“倭尔托彦”(1889页)。
见“倭尔托彦”(1889页)。
1837—1900清末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字子良。笔帖式出身。光绪十一年(1885),由按察使擢山西巡抚,后调江苏、广东。任内,于屯田、固边、修渠、疏浚等多有建言并有一定贡献。十二年,巡阅大同镇属营伍
见“耶律余覩”(1313页)。
彝语音译。亦作苏臬、苏业。意为“巫觋”。解放前凉山彝族地区的一种迷信职业者,但不脱离生产,不世袭,以跳神方式为人“驱鬼”、“治病”。不识彝文,不懂彝经。所用法术主要有“尼比字哈(捉鬼)、“尼比哥”(赶
1799—1865清代四川中瞻对土司。出生于瞻对切依地方之瓦达寨,号称“布鲁曼”(意“瞎子娃娃”)。藏族。土司罗布七力之子。继父业扩张势力。嘉庆(1796—1820)末年,袭扰炉霍土司及上、下瞻对。遭
清代东北封禁地区界线。俗称柳条边、条子边、柳墙等。满族贵族夺得全国政权后,把盛京、吉林辖境部分地区视为“祖宗肇兴”之地。为保护“龙兴重地”,以固“根本”,严禁关内汉族等居民进入打猎、耕垦、采挖人参。同
?—401十六国时期后燕太子。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国君慕容盛子。初封辽西公。长乐二年(400),立为皇太子。次年,父为前将军段玑所杀,太后丁氏以国事多难,宜立长君为由,废其太子位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即“乌斯多”(337页)。
清朝管理西藏地方铸造银币和兑换之行政措施。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章程规定:以纯汉银铸造银钱;图案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背面用藏文译音成“乾隆宝藏”四字;以重1钱、5分两种搭配铸造,每纹银1两
①北方古族名。亦作翟,因狄人主要居住在北方,故又称“北狄”或“北翟”。一说狄即商代之鬼方、周代之“狁”。史载,周族先祖不膹、公刘等居于“戎、狄之间”。《毛诗故训传》云: